.
陈凯师

陈凯师财税新政快播-金点典财税

陈凯师财税新政快播-金点典财税

陈凯师
提示:听播报需要5分31秒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税总发〔2017〕124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提高申报质量,优化纳税服务,税务总局制定了《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试行)》。
本通知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流程的通知》(国税办发〔2003〕34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国税发〔2005〕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票表比对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5〕1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6〕8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增值税普通发票一窗式比对的通知》(国税函〔2006〕97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一窗式”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同时废止。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
财税〔2017〕79号


11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发布通知,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
根据5部门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通知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通知要求,各地应于2017年12月31日前出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据此开展认定工作。现有3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已认定的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继续有效。从2018年1月1日起,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依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制定的管理办法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新《会计法》删除了关于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规定,对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违法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或者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等作出了规定。这是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会计人员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措施。
自新《会计法》施行之日起,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已经取得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再作为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文件,但仍可作为能力水平的证明。